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-读后感500字
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是欧美侦探小说,它以许多惊奇的故事情节,精彩的推理,让我许久难以忘怀。
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是由柯南·道尔写的,有《血字的研究》,《四签字》,《巴斯维克尔猎犬》三个篇章,主人公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中年男人,他身高6英尺,鼻子细长且略带鹰钓,下巴方阔而突出。他不有一个很好的搭档-华生,是一位医生。
福尔摩斯全名福尔摩斯·歇洛克。因为推理技术高超,是侦探小说的化名词,所以可见这本书对侦探小说的影响有多大,柯南·道尔也因此成为了“英国侦探小说之父”。
福尔摩斯的头脑冷静,观察能力敏锐,推理能力很强。而且他还会小提琴。在贝克街221号B的屋子里,经常抽着烟在屋里等侍着客人来报一些案子,接到案子后就像一只尽职尽责的措狗,到案发现场破案,仔细地把这线索和案件弄清楚,然后就可以快速的侦破案件。
而且福尔摩斯在那也被很多人所认识,因为他不仅外貌奇特,而且他又是个很有毅力的侦探。福尔摩斯虽然不懂文学、哲学、天文学知识,但是对于化学、解剖、惊险文学都很懂,他还会拉提琴、用棍棍、刀剑拳术。
我很崇拜福尔摩斯,因为他的推理能力很强,在短短几天中就可以破案,而且把他犯罪的过路一比一说出来,一点都不会错,读起来也不会觉得枯燥。还有一点,他可以从你的外表说出你干什么事,从哪里来的。这一点我也很钦佩。
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真多,我长大后一定要成为像福尔摩斯这样的大侦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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